3月23日,哈爾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臺支持政策內二孩及以上家庭和租賃保障性住房家庭提取住房公積金新政策,有關事宜如下:
一、支持政策內二孩及以上家庭租賃住房提取額度上浮50%。符合生育政策,2021年10月29日以后生育第二個及以上孩子的繳存職工家庭,職工及其配偶在哈爾濱市無房,租房自住的,可分次提取公積金用于支付房租,提取上限按現行租住商品住房額度標準上浮50%確定,即市區(含呼蘭、阿城、雙城)每戶39600元/年,縣(市)每戶28800元/年。
繳存人申請提取時,需提供無房證明和政策內二孩及以上家庭證明,配偶提取還需提供結婚證。
政策內二孩及以上家庭證明包括:家庭成員在同一戶口的,需提供結婚證、戶口原件;不在同一戶口的,需提供結婚證、子女出生醫學證明原件;單親個人還需提供離婚證或離婚判決書原件。
二、支持租賃保障性住房家庭提取公積金。承租人承租納入全市保障性租賃住房管理的房屋,承租人及其配偶可分次提取公積金用于支付房租,提取上限與租住商品住房的限額一致,即市區(含呼蘭、阿城、雙城)每戶26400元/年,縣(市)每戶19200元/年。
繳存人申請提取時,需提供保障性租賃住房租賃合同,配偶提取還需提供結婚證。
本政策自2023年3月23日起施行,如遇國家和省、市政策調整,按調整后的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