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蘇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日前消息,蘇州住房公積金再出新政,住房公積金余額可提取用作首付款,且不影響后續公積金貸款額度。
蘇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熱線工作人員表示,今日接到通知,對于蘇州市繳存職工在蘇州市購房,可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作購房首付款使用;提取公積金用作首付款后,符合公積金貸款條件的繳存人來申請公積金貸款,已被提取的公積金一并計入有效賬戶余額,用作貸款額度計算。
據了解,該新政適用于蘇州大市范圍內(不包括工業園區),即蘇州姑蘇區、高新區、相城區、吳中區、吳江區、昆山市、常熟市、張家港市、太倉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