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外匯管理局北京外匯管理部網站近日發布《跨國公司本外幣跨境資金集中運營管理規定(試點)》,《通知》明確,跨國公司可以選擇主辦企業所在地省級/計劃單列市區域內符合條件的一家或多家銀行作為辦理資金池業務的合作銀行。此外,金融機構(財務公司作為主辦企業的除外)、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公司和房地產企業不得作為主辦企業或成員企業參與跨國公司本外幣跨境資金集中運營。
2023年5月,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決定在北京開展跨國公司本外幣跨境資金集中運營管理業務試點。該試點率先落地北京,是中國人民銀行和國家外匯管理局支持北京高水平開放的重要舉措,對促進北京地區貿易投融資便利化、優化營商環境,支持首都經濟高質量發展具有積極意義。
試點政策吸收現有跨境雙向人民幣資金池和外幣資金池各自優勢,主要內容包括:一是優化整合現有跨國公司跨境資金集中運營相關政策要求,惠及更多企業;二是增大企業跨境資金運營自由度,允許跨國公司根據宏觀審慎原則自行決定外債和境外放款的歸集比例;三是支持跨國公司以人民幣開展跨境資金集中運營業務;四是簡化備案流程及資金使用相關材料審核。
北京地區自2012年以來一直是跨國公司外匯管理改革的先行試驗區,已有105家跨國公司(其中本外幣一體化資金池試點企業15家)開展了跨境資金集中運營管理業務,覆蓋制造業、服務業、信息技術等多個行業,境內外成員企業近4800家。
據悉,本次試點與2021年開展的跨國公司本外幣一體化資金池試點,構成支持不同類型規??鐕镜恼呖蚣埽瑸榭鐕緺I造了良好的營商環境。
試點政策有利于跨國公司充分利用國際國內兩個市場兩種資源,提高資金管理效率,降低匯兌風險及財務成本,進一步提高跨境貿易和投融資便利化水平,更好服務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