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發布《關于進一步促進我省養老保險第三支柱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其中明確提出,全力推進個人養老金制度全面實施。主要是強化個人養老金政策及金融產品宣傳,發揮重點人群示范引領作用。同時,對各地實施個人養老金制度各項工作提出具體要求,為全省全域實施個人養老金制度營造良好環境。
養老保險第三支柱是對第一支柱基本養老保險的有效補充,有利于應對人口老齡化,構建功能更加完備的養老保險體系。在此背景下,省人社、財政、地方金融監管、稅務及相關中央駐粵金融監管部門共同研究起草征求意見稿,就進一步促進我省養老保險第三支柱高質量發展提出實施意見。
《若干措施》主要圍繞進一步促進我省養老保險第三支柱高質量發展為目標,提出四個方面措施要求。首先是全力推進個人養老金制度全面實施。《若干措施》提出強化個人養老金政策及金融產品宣傳,發揮重點人群示范引領作用。同時,對各地實施個人養老金制度各項工作提出具體要求,為全省全域實施個人養老金制度營造良好環境。
其次,《若干措施》要求建立個人養老金數據共享和信息互聯互通機制。在省政務服務平臺開設個人養老金專區,探索開發全品種產品交易平臺,提高個人養老金的繳存率和投資率。建立數據共享和信息溝通機制,增強個人養老金擴面工作針對性。
《若干措施》還提出,強化金融對養老保險第三支柱的支持力度,支持更多省內機構爭取個人養老金運營資格,豐富第三支柱金融產品供給,進一步引入長期資金幫助穩定金融市場,更好地實現投融資良性循環。
此外,《若干措施》還明確建立健全養老保險第三支柱監管和風險防范機制,完善風險防控機制,壓實養老金融投資者教育工作主體責任,指導和監督金融機構在推動擴面工作中做好風險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