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住房城鄉建設部、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監管總局聯合印發了《關于優化個人住房貸款中住房套數認定標準的通知》,推動落實購買首套房貸款“認房不用認貸”政策措施。此后,北上廣深四大一線城市全部執行“認房不認貸”。從9月5日起,杭州的“認房不認貸”政策也進行了調整,變得更加完善。
記者向杭州市有關部門了解到,杭州市在去年 11 月份優化個人住房貸款中住房套數認定標準的基礎上,按照因城施策的原則,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監管總局《關于優化個人住房貸款中住房套數認定標準的通知》(建房[2023]52號) 最新要求,對有關住房信貸政策再次進行了調整。
此次調整,目的是為了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更好滿足居民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支持首套購房需求,促進杭州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調整后,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請貸款購買商品住房時,家庭成員在本市名下無成套住房的,不論是否已利用貸款購買過住房,銀行業金融機構均按首套住房執行住房信貸政策。
此次調整從 2023 年9月5日起實施,以房屋合同網簽備案時間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