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近日印發關于促進消費的若干措施,其中提到,發放農民進城購房補貼。各地應采取發放購房補貼、貸款貼息等方式,支持農民進城購房。省級繼續通過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獎補資金安排1億元,支持各地開展農民進城購房補貼工作,降低農民進城購房成本。
措施提出,最大程度降低購房信貸門檻和利率。繼續執行“認房不認貸”,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申請貸款購買商品住房時,家庭成員在當地名下無成套住房的,不論是否已利用貸款購買過住房,銀行業金融機構均按首套住房執行住房信貸政策。對于貸款購買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為不低于20%,二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為不低于30%。動態調整首套住房貸款利率下限,新建商品住房銷售價格環比和同比連續3個月均下降的城市,可下調或取消首套房貸款利率下限。2023年8月31日前金融機構已發放的和已簽訂合同但未發放的首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或借款人實際住房情況符合所在城市首套住房標準的其他存量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借款人可以申請降低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
措施提到,發放農民進城購房補貼。各地應采取發放購房補貼、貸款貼息等方式,支持農民進城購房。省級繼續通過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獎補資金安排1億元,支持各地開展農民進城購房補貼工作,降低農民進城購房成本。
措施提出,支持住房換購。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對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現住房出售后1年內在市場重新購買住房的納稅人,對其出售現住房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予以退稅優惠。住宅類房屋中,對車庫(車位)與房屋為同一不動產單元的,適用與住宅相同的契稅稅率。允許二手房在未解除原抵押狀態下實現交易過戶(帶押過戶),同步完成交易、不動產登記等多個事項,節約交易資金和時間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