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7日,河南開封市制定優化營商環境促進房地產市場發展九條舉措,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重點提出允許分期繳納土地出讓價款,企業申請分期繳納的,第一期30天內繳納50%的土地出讓金,剩余部分最長不超過一年,需出具承諾書,分期繳納部分需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支付利息。
開封市制定優化營商環境促進房地產市場發展九條舉措
為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健康平穩發展,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根據相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現制定以下九條舉措。
一、分期繳納土地出讓金
允許分期繳納土地出讓價款,企業申請分期繳納的,第一期30天內繳納50%的土地出讓金,剩余部分最長不超過一年,需出具承諾書,分期繳納部分需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支付利息。
二、科學確定地價
進一步優化商住用地的定價機制,科學劃分區域,調整區域價格,特殊地塊兒“一事一議”,定價原則更加科學。
三、切實減輕企業資金壓力
企業可持土地出讓合同和已繳納不低于50%的土地出讓金票據等證明材料,容缺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
四、合理確定公建設施計容面積
對于新出讓的經營性房地產項目,配建的幼兒園、老年日間照料中心、社區公共管理用房等公建設施無償移交政府相關部門的,不計入項目容積率計算范圍。
五、優化工程建設項目行政審批
實行建設工程設計方案提前預審,對于劃撥類項目,規劃設計條件審批后,即可對接建設工程設計方案輔導;對于出讓類項目,在取得出讓合同后即可對接建設工程設計方案輔導;關切企業和市場訴求,及時優化調整規劃管理技術規定。
六、豁免辦證
在項目建設用地范圍內的臨時施工用房,圍墻,豁免辦理臨時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七、推動規劃土地分期核實
對同一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批準的項目,可分期開展土地規劃核實。
八、為企業不動產抵押融資提供便利
實行企業不動產抵押登記“立等可取,即來即辦”,減少企業轉貸過橋資金。對房地產開發建設項目,在建筑物已超過正負零但未領取(預)售許可證的,允許以建設用地使用權單獨辦理抵押登記。
九、實行幫辦、代辦全程服務
在用地規劃許可、不動產權證和工程規劃許可等事項辦理中,實行“一企一專班”和“代辦、幫辦、協辦”全程跟蹤服務。為企業和群眾提供“一對一”貼心的服務,變“你來辦”為“幫您辦”,做到讓數據多跑路,企業群眾少跑腿。
本措施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