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寧波市奉化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寧波市奉化區財政局、寧波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奉化分局印發《奉化區實施購房補貼暫行辦法》的通知,明確自2023年10月1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止,購買新建商品住房、二手住房的個人,可申請享受購房補貼。
同時,文件明確,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以購房人在房產交易管理部門信息系統的網上簽約時間為準;購買二手住房的,以購房人在不動產登記管理部門的登記辦結時間為準。
補貼標準方面,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一次性給予購房合同價款1%的貨幣補貼,但最高不超過4萬元;購買二手住房的,一次性給予完稅價格(即稅收完稅證明中記載的計稅依據)1%的貨幣補貼,但最高不超過2萬元。
自2023年10月1日起,購買新建商品住房、二手住房的個人,可申請享受購房補貼。屬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請享受:購買商業辦公用房的;購買人才公寓的;購買車庫(車位)的;使用房票購房的;交易性質屬于產權調換的;安置房首次進行銷售的;直系親屬之間買賣住房的;申請此次購房補貼的住房,已享受區級人才購房補貼(人才落戶獎勵)政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