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自然資源部消息,《支持城市更新的規劃與土地政策指引(2023版)》近日發布,明確各地可因地制宜細化要求,開展城市更新的規劃與土地政策探索創新。政策指引著重從規劃引領和政策融合兩個方面支持城市更新。
《政策指引》明確各級各類的國土空間規劃應充分適應城市高質量發展的需要,將城市更新的規劃要求納入到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實施監督信息系統,加強實施管理。特別是當前市縣級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的編制工作基本完成,正在加快報批,詳細規劃和專項規劃已經成為今后一個階段的工作重點。
《政策指引》主要包括五個方面政策導向內容。
優化核定容積率。城市更新不是簡單的以舊換新,不能通過簡單的增容來解決更新問題。城市更新目的是要保障民生,首先,應以激勵公益貢獻為導向,如果需要新增容積率,應當指向保障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補足短板,即在對周邊不產生負面影響的前提下,實施城市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公共安全設施,以及老舊小區成套房改造等項目。其次,獎勵或轉移容積率應以“兩多”為導向,即在城市更新項目的規劃條件之外,如果能夠多保留不可移動文物歷史建筑,能夠多無償移交未來開發出來的公共服務設施,能做出更多公益性貢獻,按照相應的面積,可以給予一定的獎勵。此外,新增的建筑量直接涉及民生改善的,可不計入容積率。
鼓勵用地功能轉換兼容。城市發展中土地混合使用是一個必然的趨勢,這是增強城市活力、提高城市實際功能效益的重要手段,要從簡單機械化的功能切割轉向土地用地功能的兼容,要允許非公益向公益以及公益之間互轉等。在制定配套的細則中,要明確正負面清單和比例管控的要求,加強后期的監管,使得功能轉換以后的使用和運營的手續管理能夠指向對民生的改善,指向公共服務的補足。
推動復合利用土地。在符合安全使用的各種國家標準規范前提下,推動城市更新的復合利用和節約利用來方便群眾的生活。如通過土地組合出讓的方式,統籌地上地下空間,分層設置權益,提高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水平。
細化年限稅費地價計收規則。適應市場的需求,鼓勵靈活確定土地出讓年限和租賃的年期,以“無收益、不繳稅”為原則,更新項目可依法享受行政事業性收費減免和稅收優惠政策,此外,要加強對國有建設用地使用稅的征管。同時鼓勵優化地價計收規則。
妥善解決歷史遺留問題。要依法依規尊重歷史,公平、公正、包容、審慎。如在今年印發的《關于在超大特大城市積極穩步推進城中村改造的指導意見》中,明確超大特大城市以及城區人口300萬以上的城中村改造項目,對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和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均調查認定為建設用地的,在符合規劃用途前提下,允許按建設用地辦理土地征收等手續。所以在更新中解決歷史遺留問題時,要認真把握好政策邊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