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發布關于征求《鼓勵社會資本參與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工作的意見》(試行)的通知,試行兩年,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意見》鼓勵通過“EPC+O、F+EPC+O”等模式一體化招標,確定參與城鎮老舊小區改造社會資本方。既可作為單個小區改造的社會資本方,也可通過政府組織的大片區統籌、跨片區組合,作為多個小區及周邊資源改造的統一改造社會資本。
社會資本方可通過招標或競爭性談判選擇養老、托育、家政、便民等專業服務企業投資改造或經營配套設施,提供專業服務。支持引入專業服務機構參與城市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運營管理。
《意見》還提到,社會資本方可根據實際情況在城鎮老舊小區改造項目建設、運營、維護不同階段提供相應服務,開展物業、養老、托幼、醫療保健、社區文娛、社區零售、再生資源回收等專業運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