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長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宣布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
自2024年3月1日起,借款人及配偶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貸款額度和雙方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關聯倍數由原來的20倍調整為30倍。
對生育撫養二孩及以上的多子女家庭,首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單筆貸款最高額度由原來的可上浮30%調整為可上浮40%。
對符合相關政策的高校畢業生,首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在長春市主城區及開發區(不含雙陽區、九臺區)購買自住住房的,可不受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倍數限制,單筆貸款最高額度由原來的50萬元調整至6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