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廣州市住建局就《廣州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條例(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
該《條例》要求,房屋裝修需書面告知物業服務企業或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并明確禁止擅自變動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等行為。此外,《條例》適用范圍從城市房屋擴大至全市房屋,以強化城鄉統籌管理。
《條例》的出臺旨在解決現行規章效力層次較低、無法滿足實際管理需求等問題,同時響應經濟社會快速發展和房屋結構安全隱患增多帶來的挑戰。
新規重點優化了七個方面的制度,包括提高房屋安全鑒定行業準入門檻、明確房屋裝修管理責任、加強自建房建設管理等。為增強政策可操作性,《條例》對未按要求消除房屋安全隱患等行為設定了罰款等處罰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