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買房,小心翼翼地攢著社保年限。但是一但“裸辭”就得全部重頭再來,實在是很不劃算。
一個習慣網購的朋友出于好奇也在購物網站搜了一下“代繳社保、公積金”之類的關鍵詞,還真的出來一堆看起來很有用的內容,而且還有不少人付款呢。
關鍵詞“代繳社保”搜出的內容
關鍵詞“代繳公積金”搜出的內容
這位朋友緊跟著也找了一家代繳公司聊了一下。
據了解,對方是合法的人力資源公司,以公積金為例,代繳辦法是以工資的12%為公積金金額,4000元月薪每月繳納480元,月繳納費用不足1000元的中介費50元/月,繳納金額超過1000元的,服務費3個月為480元,半年780元,一年1080元。一次要交一季度的錢,少要簽半個月合同。
至于交易辦法,通過購物網站的付款渠道即可,付完之后對方會把收據和合同寄過來,并保證這位朋友可以在網上查到公積金的余額。
那么問題來了,這樣真的靠譜嗎?
雖然沒有嘗試過,但是僅憑直覺感受一下,要先交三個月公積金費和中介費,這之間沒有任何安全保障,如果真的是騙子那豈不是分分鐘成冤大頭了。
而且,再仔細想想,在一般情況下,只有與用人單位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才會給你繳納社保公積金,但是這個代繳公司只是會給你一份代繳合同,并不會簽訂勞動合同,真是覺得不靠譜。
根據規定,職工必須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才能通過單位繳納社會保險。除了職工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外,還有經省市勞動人事部門廳批準成立的專業人力資源服務公司進行勞務派遣,由勞務派遣機構與派遣勞工訂立勞動合同,并支付報酬,把勞動者派向其他用工單位,這種情況下,由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務派遣公司繳納社會保險,也是符合政策的。如果職工與企業并無勞動關系,也非勞務派遣用工,只是通過掛靠代理公司來繳納社保是不合法的,一旦發現將嚴厲查處。
說起來真讓人怕怕額。
那辭掉工作了就只能眼睜睜地看著社保和公積金斷繳嗎?
真實情況也不盡然,根據《社會保險法》,自愿參加社會保險的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如果真的著急要通過中介代繳社保,建議注意以下問題。
其實,真的著急把社保補齊的話,有些中介代繳社保也是可以的。畢竟你的目的也只是為了買房時多一份保障,大家都能理解啦。
但是,一定要注意以下問題:
一是所在地區對社保資料的要求。
有些地區辦理公積金貸款時需要審核個人的社保資料,如果社保繳納單位與公積金繳存單位不一致,有可能無法辦理公積金貸款。這樣就可能導致繳存公積金前功盡棄。比如上海,目前對“代繳社保”嚴格予以杜絕,在“居轉戶”的過程中,就要求社保繳納單位與個稅繳納單位必須一致。
二是詳細了解中介公司資質。
應該審查中介公司的合法性,如它的營業執照,注冊登記機關,主管部門等頒發的證照是否齊全。防止是皮包公司圈錢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