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消息,南京市城鄉建設委員會宣布,《南京市住宅房屋征收房票安置辦法(試行)》(簡稱《房票辦法》)正式印發,有效期為2025年4月22日至2027年4月21日。
該辦法允許房票跨區安置,余額可兌付現金,旨在優化房屋征收補償方式,提升市民安置效率。
《房票辦法》的出臺,是南京市城鄉建設委員會聯合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市住房保障和房產局在廣泛征求公眾意見后的結果。
辦法明確房票為江北新區管理機構、各區人民政府出具給被征收人用于購置本市安置房、商品房、公寓、儲藏室、車位、商辦等的結算憑證,使用范圍較以往有所擴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