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昆明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對外宣布,對《昆明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暫行辦法》進行了修訂,并就新擬定的《昆明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公開征求意見。
此次修訂涉及公共租賃住房準入條件、配租管理、換房通道及退出管理等多個方面,旨在加快發展公共租賃住房,多渠道解決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困難。
《辦法》共9章53條,取消了非當地戶籍外來務工人員和大中專院校畢業生需在本地工作滿1年并繳納社保的限制,將收入標準調整為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過云南省一類地區最低工資標準的3倍,并取消了財產及工商注冊資本的限制。
此外,昆明市公共租賃住房保障實行實物配租和租賃補貼兩種方式,實物配租為主,租賃補貼為輔,首次將分散供養特困人員納入領取租賃補貼范圍,并擴大了領取租賃補貼的城市低保家庭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