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讓買賣雙方的個人利益得到更好的保障,房屋交易過程中大家是需要簽訂一定的購房合同的。購房合同上會進行一些條款的約定,用來保障雙方利益不遭受不必要的損失。廣大購房者都想要了解一下山南二手自住房購房合同怎么寫?山南自住商品房買賣合同是否有效?我們這就來看看下文中的相關介紹。
山南二手自住商品房購房合同怎么寫?
山南二手自住商品房購房合同主要內容包括以下幾方面:
1、甲方土地使用依據及山南二手自住商品房狀況,包括位置、面積、現房、期房等;
2、山南二手自住商品房房價,包括稅費、面積差異的處理、價格與費用調整的特殊約定等;
3、山南二手自住商品房付款約定,包括優惠條件、付款時間、付款額、違約責任等;
4、交付約定,包括期限、逾期違約責任、設計變更的約定、山南房屋交接與違約方責任等;
5、山南二手自住商品房質量標準,包括裝飾、設備的標準、承諾及違約責任和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運轉的承諾、質量爭議的處理等;
6、山南產權登記和物業管理的約定;
7、山南房屋保修責任;
8、乙方使用權限;
9、山南雙方認定的爭議仲裁機構;
10、山南房屋違約賠償責任;
11、其他相關事項及附件,包括山南房屋平面圖、裝飾、設備標準等。
山南自住商品房買賣合同是否有效?
山南自住商品房買賣合同是有效的,但是以下7種情況買賣合同是無效的。
1、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所簽訂的山南房屋買賣合同:根據我國《民通則》的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民事行為,因此,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房屋買賣均應由其定代理人代理簽訂合同,他們不能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否則,屬無效合同。
2、行為能力人未取得定代理人的同意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行為能力人只能進行與其年齡、智力、精神狀況相適應的民事活動,他們進屋買賣應當由其定代理人代為簽訂合同或取得定代理人的同意。沒有定代理人的同意,行為能力人自已簽訂的山南房屋買賣合同無效。
3、以欺詐為目的簽訂的山南房屋買賣合同:這是指一方當事人以捏造事實或隱瞞等欺騙手段,致使對方當事人發生錯誤認識所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
4、以脅迫的手段簽訂的山南房屋買賣合同:指一方當事人以使對方財產、肉體或精神上受損害相威脅,迫使其產生恐怖而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
5、當事人之間沒有簽訂山南書面房屋買賣合同,又無據可查的,亦認定為房屋買賣合同無效。
看到這里,相信大家對于山南二手自住房購房合同怎么寫已經有更全面的了解了。由于自住商品房再次上市交易有一定的限制,大家在購買二手自住商品房的時候要看看房屋的房產證是否滿五年。對于房屋的價格也要有個大致的了解,一般自住商品房再次上市交易的時候需要繳納收入百分之三十的稅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