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證更名,不只是改個名字那么簡單,它實際上是對房屋產權的重新劃分,你可以理解為“部分產權過戶”。既然是“過戶”,就牽扯到稅費等問題,而且房產證更名在不同狀態下有較大區別,比如婚前更名和婚后更名,房子是否有貸款未還清等情況。
今天我們就聊聊房產證更名的那些事兒。
在了解房產證更名之前我們好先了解下面4個常識:
1、購房合同上面的名字個數不受限制,需要注意的是,購房合同上面的名字未來會全數登記在房產證上。
2、借款合同上面的名字只能有一個,因為誰貸款誰簽字,確保房產證、借款合同和購房合同上簽名的一致性,這樣做對銀行的好處是避免風險。
3、多人共有產權的房子,房產證上面只有一個人,主業主持有,但在房屋占有份額那里寫的“共有”。
4、共有產權證是其他共有產權人持有的證書,也是每人一證。比如夫妻共同貸款,老公持有主房產證,老婆持有共有產權證,兩證份額欄都填寫“共有”,表明該套房源是雙方共有的。
房產證更名分為兩種,分別是加名和減名兩種。
一、房產證加名
房產證加名和過戶類似,將自己的份額分一部分給別人,可以通過贈與、買賣或析產三種方式來實現。
1、贈與
贈與的流程一般是這樣,首先去公證部門辦理房屋贈與公證;然后到稅務部門辦理納稅手續;然后持測繪手續、房產證等材料去房管部門申請贈與登記。
2、買賣
買賣的方式為簡單,比如你將一部分產權分給你的非直系親屬——姐姐,那么就可以采取買賣的方式。
3、析產
夫妻之間在房產證上加名,稱之為“夫妻析產”。需要先辦理析產公證手續,后面和贈與差不多。
房產證加名的費用這一塊,根據共有產權人之間關系的不同,加名字的費用也有所不同。
如果是婚后加配偶的名字,無貸款的房子只需要付一定的手續費即可;如果房子本身有貸款,那么還需要征得銀行同意。銀行作為他項權利人,如果不同意加名,房產證也是無法加名的。由于涉及到房屋產權變更,房屋借款合同實際上需要重新簽訂,不少銀行不愿意折騰。
如果是非直系親屬或未婚加名,這種情況統一視為二手房買賣,有可能涉及個稅、契稅、稅等支出。
如果是直系親屬加名,贈與、買賣都可行,但贈與更為合適。只需要支付少量的公證費、評估費和契稅;
如果是夫妻之間,析產合適,什么稅都不用交,只有極少的登記費和工本費。
總結一下,夫妻之間加名好用析產方式,非夫妻直系親屬好用贈與方式,非直系親屬只能用買賣的方式。
二、房產證減名
房產證減名等于把自己的份額轉讓出去。如果是夫妻之間,則不收稅;如果是非夫妻直親屬,比如父母之間,則視為二手房買賣,需要繳納契稅,根據房屋狀態不同還有可能涉及個稅和稅。
房產證減名同樣要考慮房子是否有貸款,如果無貸款,則可以按照上述步驟進行,如果有貸款則需征得銀行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