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21日,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了《居住證暫行條例(草案)》,明確了居住證持有人通過積分等方式辦理戶口的通道。那么,居住證是什么?與買房有什么關系?下面,我們一起來看看。
一、暫住證、居住證、戶口有什么區別?
戶口本:就是A城市的正式戶口;
居住證:就是滿足A城市某些需要人才的條件的人持有的基本享受A城市市民待遇的證件;
暫住證:就是流動人口在A城市的登記證;
二、擁有居住證與買房有何關系?
例如,在上海,居住證跟買房關系不大。非滬籍在上海買房的要滿足兩個條件1、社保36個月中滿24個月的社保或是稅單滿24個月 2、必須是已婚人士;在深圳,只要連續繳納13個月社保,便有購房資格。
三、北京、上海、廣州怎樣實行居住證制度情況?
北京:目前,北京正在實施的是工作居住證,也就是俗稱的北京"綠卡"。2015年下半年也將落實積分入戶政策。
上海:2013年,上海對持有上海市居住證的“新上海人”打開了辦理入戶大門,居住證積分入戶制度啟動。目前,持居住證的人可根據國家和上海市規定,享受子女社會保險、證照辦理、住房、基本公共衛生、計劃生育等公共服務待遇。達到標準積分120分的居住證持有者,所享待遇與上海戶籍居民基本相同。根據居住證積分入戶辦法規定,積分指標體系由基礎指標、加分指標、減分指標和一票否決指標組成。
廣州:廣州市2010年實行居住證制度,是以居住證為載體、以積分制為手段的政策措施。來穂人員需憑居住證、按照居住年限的長短梯次,享受積分入戶、子女念書、 醫療保障、公租房申請等公共服務。例如,廣州規定居住證持證人在同一居住地連續居住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5年,有穩定職業、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其子女應當與常住戶口學生同等對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