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業主都認為自己已經交了物業費,物業公司就應該管好的事情,丟了東西,物業公司該負責,快遞到了,物業公司也應該負責,但實際上真的是這樣嗎?快一起來看看吧。
一、家里丟了東西,物業該負責嗎?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的規定,物業服務企業應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提供相應的服務。也就是說,如果由于物業公司沒能履行物業合同的約定,而導致業主的財產受到損害的,物業公司應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二、快遞到了,物業該代收嗎?
雖然有些物業管理合同中會作出約定,讓物業公司幫業主處理一些事物,但如果物業公司幫業主代收了快遞,尤其是包含貴重物品的快遞,物管就需要承擔保管責任。
但其實,簽收快遞是收件人本人的責任,快遞是否被損壞是快遞公司的責任,所以物管人員原則上是沒有代收快遞的義務的。
三、首層住戶需要承擔電梯費嗎?
不少居住在一樓的業主都認為自己用不上電梯,因此也沒必要承擔電梯費。但實際上,不管是從財產權來看,還是從實際使用結果上來看,首層住戶都是需要繳納電梯費的,畢竟你沒辦法保證自己一直都用不上電梯。
四、小區內停車被劃傷,物業該負責嗎?
這主要得看業主與物業公司是否針對停車保管問題簽訂了協議,如果有協議,但物業公司沒有按照約定履行義務,業主就可以追究物業公司的責任。
五、公共區域照明費如何分攤?
公共照明系統產生的電費屬能源費范疇,根據《城市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暫行辦法》的規定,該能源費用可以計入物業管理費成本,并由樓內全體業主分攤。
六、物業公司有權擅自停水嗎?
如果物業管理合同中作出明確約定,規定小區內的水電供給由物業公司管理,那么物業公司就有權擅自關停供水。
七、物業有權緊裝太陽能熱水器嗎?
是否緊裝太陽能熱水器,這主要還是得看物業管理公司與業主在物業管理合同中是否有約定,其次還要看太陽能熱水器的安裝是否構成對墻面、頂層或鄰居空間的占用或破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