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逾期交房是件讓人煩惱的事情,開發商逾期交房對消費者也造成了遲遲不能住進去的損失,對于開發商這種行為,消費者能否提出補償或者是退房的要求呢?今天就和大家說一說商品房逾期交房退房可申請哪些賠償?利息如何計算?
商品房逾期交房退房可申請哪些賠償?
根據《合同法》的相關規定,若開發商延期交樓,經購房者催告三個月,開發商仍未交樓的,購房者有權請求解除合同。值得注意的是,在合同沒有相關約定的情況下,經對方當事人催告后,解除權行使的合理期限為三個月。對方當事人沒有催告的,解除權應當在解除權發生之日起一年內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權消滅。
商品房退房,違約金按購房合同中關于退房違約金的約定來執行,如果購房合同中沒有約定違約金,則雙方協商,協商解決不了則要按照法律規定(支付定金一方違約的,定金不予返還;收取定金一方違約的,雙倍返還定金)來處理。
違約金不足以彌補損失的,可以要求違約方按對方所受損失進行賠償,違約金過高的也可以請求減少賠償金額。
開發商與買房人就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計算方法有約定的,一般從其約定。但如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違約所造成的實際損失的,可以請求法院降低。根據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的規定,法院可以支持超過造成的損失30%的違約金。
商品房逾期交房退房利息如何計算?
逾期交房的違約金計算標準: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間有關主管部門公布或者資格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同地段同類房屋租金標準確定。
逾期付款的違約金計算標準:按照未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帶卡利息的標準計算。
逾期辦理產權登記的違約金計算標準:按照已付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帶卡利息的標準計算。
上述三種計算標準都是在當事人沒有約定標準情況下法院掌握的標準,如果當事人雙方約定了標準,過高或過低時,法院將掌握這種情況下的上下限標準,即上限不低于實際損失,上限不高于實際損失的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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