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買房涉及到各個方面的關系問題,的復雜,所以除了簽訂房產買賣合同之外,申請房貸、辦理過戶手續時也需要雙方親自到場,同時見證,各個事項也都需要經過雙方的同意才可以辦理,那么結婚后怎么購買別墅?需要什么材料,由小編為大家做詳細介紹。
結婚后怎么購買別墅?
1、根據《婚姻法解釋(三)》第十條的規定,一方在婚前已經通過銀行貸款的方式向房地產公司支付了全部購房款,買賣房屋的合同義務已經履行完畢,即在婚前就取得了購房合同確認給購房者的全部債權,婚后獲得房產的物權只是財產權利的自然轉化,故認定為一方的個人財產相對比較公平。
2、仔細閱讀合同內容,拿到《商品房買賣合同》后,購房者先不要簽約,而應該首先仔細閱讀其中的內容,如果對其中的部分條款及專業術語不理解或者概念比較模糊,可以向房產部門工作人員咨詢,在自己全部理解之后才開始簽約。
3、認準簽約主體——同當事人的約定,合同當事人的約定需仔細驗證房地產開發商的基本資料,確認企業名稱與營業執照的名稱完全一致,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糾紛。因為在我市的商品房銷售中,很多開發商都會委托代理公司代銷自己的樓盤。
4、因此,購房者在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時,無論接觸的是開發商還是其委托的銷售公司,都應認準簽約主體,在交易中所涉及的書面文件、材料也都應由簽約主體出具。這樣才能避免“一房多售”或騙取房款后攜款潛逃的現象發生。
結婚后購買別墅需要什么材料
(一)自己建造的別墅。別墅也是建筑物,應當辦理房屋產權登記,如果是自己建造的別墅,根據《房屋登記辦法》第三十條: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請房屋權初始登記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登記申請書;
2、申請人身份證明;
3、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明;
4、建設工程符合規劃的證明;
5、房屋已竣工的證明;
6、房屋測繪報告;
7、其他必要材料。
(二)開發商建造的別墅。如果是購買開發商開發建造的別墅,《房屋登記辦法》第三十三條:申請房屋權轉移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登記申請書;
2、申請人身份證明;
3、房屋權證書或者房地產權證書;
4、證明房屋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5、其他必要材料。前款第(四)項材料,可以是買賣合同、互換合同、贈與合同、受遺贈證明、繼承證明、分割協議、合并協議、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或者其他證明房屋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以上就是關于結婚后怎么購買別墅?需要什么材料的介紹了,在買房過程中,涉及到諸多簽約過程,如簽訂買賣合同、申請房貸以及交易過戶等,這需要夫妻雙方同時到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