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交易過程中,買賣雙方應該如何做才能避免中了中介的圈套呢?
細數房產中介3大騙術:
1.一房多賣,騙取“訂金”或卷款逃跑。
一些中介機構利用購房者買房心切的心理,一房多賣,騙取“訂金”或卷款逃跑。我國法律規定,確定買賣的只有定金,買賣如果沒有成交,違約方需要賠償兩倍定金給損失方,而“訂金”沒有法律效力。如果出現這種情況,受害的購房者可向消費者委員會投訴,或通過法律手段進行解決。
2.利用市場的信息不對稱牟取暴利。
房產買賣中,我國法律規定是房地產中介按房產成交價格的3%到5%提取傭金。但是在現實中,中介往往隱瞞委托人的實際出賣價格和第三方進行交易,獲取傭金以外的報酬。交易雙方很難了解到真實的出售價格,差價則由不法中介賺得。
3.挪用客戶的資金進行牟利。
很多中介公司要求購房者在合同簽訂的3天內,將首期款(一般是售房款的兩到三成)打入指定銀行賬戶,進行資金托管。等到合同生效之后,中介公司才會把房款付給賣方。由于法律漏洞,這些房款會在中介公司的賬戶上停留一些時間。房產公司的業務量大,加上缺乏托管,一些不法房產中介就利用收、付款的時間差,采取“拆東墻補西墻”的辦法,挪用這些資金,用于買房、炒股,或開設門店,追求短期的利潤。
其實,中介的這些做法就相當于是 “小銀行”,開設的門店就等于銀行的營業網點。吸納的房款越多,這些欠款就有更大的空間來挪用。造成一些中介公司的 “超常規發展”,開設的門店越多,但交易量卻很少。可怕的是,一旦樓市整體下滑,資金鏈條發生斷裂的話,中介公司就會面臨很大的交易風險。
買賣房產需謹記8招:
1.作為售房者,不要讓中介公司全權代理房屋;如果是房客,不要租被中介公司全權代理(實際上是轉租)的房屋。
2.避免交訂金,房客一旦交了訂金就十分被動,提出的要求可能不被寫進合同。
3.衛生費等費用要劃清楚該由誰來交。
4.收房時要仔細,應當將房屋設施破損的情況寫進合同,以防中介在收房時扣押金。
5.口頭的協議記得在合同中落實。
6.房產交易過程中注意保留證據,如錄音、錄像等,防止中介耍賴。
7.押金憑證要保管好,不可將其交由中介保管。
8.如果是租房的話,應當注意看清楚晚交房租的滯納金是如何收取的,不可聽信可晚交房租的口頭承諾,否則中介公司可能依照合同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