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的火爆更加需要我們注意避免糾紛,雙方交易過程中應該注意避免哪些隱患才能控制風險呢?
1.房屋產權
作為購房者,應該明確的知道房子真正的主人以及房屋是否有轉讓或者抵押,想要了解這些可以去交易進行產權調查。調查的時候還需要了解房子的房齡等細節問題,畢竟房齡太大的話貸款的時候也是很麻煩的。
一些動遷房,3年內是不可以上市交易的。即便先簽訂合同到期,過戶的時候也有風險。如果遇到賣家毀合同的情況,買家走司法途徑也是勞民傷財,因此要注意。
2.賣方資質
購房者買房的時候好提前核實好賣房者的信息,房屋一共有多少權利人,這些權利人是否都同意賣房。如果有的權利人同意,有的不同意,那么房屋是不能過戶的。
3.購房者資質
(1)資金
購房者如果只是想買房但是沒有足夠的資金來支付房款,還是建議售房者不要浪費太多的時間和精力在這些購房者身上。
(2)資格
購房者買房之前要注意自己是否有購房的資格,避免“空歡喜一場”。
4.中介騙術
現在的房地產市場中介人員良莠不齊,個別不良房產中介人員不規范操作,暗地里動手腳“吃差價”。因此,簽訂合同的時候,交易雙方一定要見面。另外一些中介會利用購房者的心理發布一些低于市場價的房源,注意這些房源很有可能是有問題或者是假房源。
5.房屋價格風險
房屋價格不清不楚的情況下也很容易出現糾紛。很多售房者說的“到手價”,其實是把原本應該由房東支付的稅費轉到了下家承擔。至于哪些房子可以費,很多售房者自己都是糊里糊涂的。比如房東承諾是“滿5唯一”住房,但后審核下來不是唯一的,就要收所得稅,這對下家而言可能要多一筆費用,如果協商不好的話就會引起糾紛。
6.“做低房價”的潛規則
如今的二手房市場,“做低房價”已成為二手房交易的一個“潛規則”。但實際上這是一種逃稅、避稅行為,觸犯相關法律法規。售房者要清楚自己很有可能面臨著無法及時收到全額房款的風險,后想為自己維權都是困難的。如果購房者申請貸款的話,可貸額度也會隨之減少;如果想將這套房再次出售,如按照差額進行計稅,差額會加大,稅費會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