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公正是一種法律做法,那么你知道什么是房屋公正嗎?房屋公證需求什么手續?希望這些常識能夠幫助我們更全部了解房屋公證的常識。
什么是房屋公正?所謂房屋公證是指公證機關依據當事人的申請要求,對與房屋有關的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書的真實性、合法性的活動進行依法證實。
關于房屋公證手續:
假如要將一方產業在婚前登記在雙方名下,處理產業僅僅處理過戶的一個前置程序罷了,按照上海現在的稅務處理方式,這種過戶要交納大概20左右的稅收,主張還是結婚登記處理結束后再過戶。
假如非要婚前公證過戶,也是契合法令規則的,通常需要雙方均攜帶相應的證件、證明(包含但不限于身份證實、房屋證、贈與協議等),當著公證員的面處理公證手續,詳細的文件材料則要咨詢公證處。
房屋公證是一項多見的公證事務,內容十分廣泛,首要包含:房屋買賣合同公證、房屋租賃合同、房屋典當合同公證、商品房預售合同公證、房屋承繼公證、房屋贈與公證、房屋轉讓協議公證、房屋交換協議公證、房屋損害協議公證、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公證、確認房屋產權公證、觸及房屋委托書公證、觸及房屋的遺言和遺贈撫養協議公證、觸及房屋的保全依據、以及涉外及涉港澳臺的房屋事務公證等。
房屋歸于不動產,依據《公證暫行條例》和《公證程序規矩(試行)》規則,房屋公證通常應當由房屋所在地的公證外統轄;涉外及涉港澳的房屋公證由司法部批準的處理涉外公證事務的公證處統轄;涉臺房屋公證由各盛自治區、直轄市司法廳(局)指定的公證處統轄。
《對于房屋登記處理中加強公證的聯合告訴》是司法部與建設部于1991年8月31日聯合下發的處理房屋公證的主要法令文件。《告訴》規則:1、承繼、贈與房屋,當事人應領先處理承繼、贈與公證,然后持公證書和有關契證到房地產處理部門處理房屋權搬運登記手續;2、遺言人為處置房屋而設立的遺言,應當處理公證。3、涉外及涉港澳臺的房屋權搬運做法,有必要處理公證,然后由房地產處理部門處理房屋登記等手續;4、各地房地產處理機關與司法公證機關能夠依據本地狀況,擬定本地別的房屋事項有必要公證的規則;5、有關處理公證和房屋登記的程序事宜。《告訴》從1991年11月1日起施行。
其實房屋公證是就是房屋公證時作為證明的一種法律文書,了解了什么是房屋公正以及公正流程,希望在辦理房屋公正是能給大家帶來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