暫住證的作用只是為了便于相關部門對流動人口進行管理,那么流動人口在哪里辦理暫住證呢?
流動人口怎么辦理暫住證
1、辦理居民暫住證的條件:年滿需滿16周歲,且在本市的暫住時間擬超過了1個月或是擬在本市從事務工及經商等的活動的外地來的所需人員。
2、辦理居民暫住證需提交材料:
1)申辦人的居民身份證或是原籍鄉以上的人民政府、也可以是公安機關所出具的身份證明;
2)是暫住在本市居民或村民內的出租房內的,應當提交戶主的戶口簿或者是身份證的復印件即可,而其證件地址如果是與暫住人口的實際居住地址不一致的,則戶主應當注明辦證人的實際居住的詳細地址;
3)申辦人近期的3張一寸正面免冠黑白照片。
3、辦證程序對于暫住人口的申領,可以由申領人到轄區的派出所或者社區的警務室去辦理;而對于團體要申領《暫住證》的,則由社區的民警登門辦理。
4、完成的時限對于個人的申領若是符合辦理條件的就可以隨來隨辦,而對于團體的申領暫住證的,那么在3個工作日之內辦理完畢。
流動人口在哪里辦理暫住證
辦證程序對暫住人口申領《暫住證》,可以由申領人到轄區派出所或社區警務室辦理;對團體申領《暫住證》的由社區民警登門辦理。
凡年滿16周歲,在本市暫住時間擬超過1個月或擬在本市從事務工、經商等活動的外來人員,應申領《暫住證》。
1、暫住在本市居(農)戶內的,由辦證人或戶主,向暫住地派出所申辦暫住證;
2、暫住在出租(出借)房屋內的,由辦證人或房主,向暫住地派出所申辦暫住證;
3、暫住在機關、團體、部隊、企事業單位和建筑工地內的人員,由留住單位專職或兼職暫住人口戶籍管理負責人到屬地派出所集體申辦暫住證。
4、暫住在賓館、飯店、招待所等旅館業單位,應申領《暫住證》的人員,由店方向所在地派出所集體申辦《暫住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