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鋪是一種高投入、高收益的房產,很多購房者已經將商鋪出租作為一種,但并不是的商鋪都能買賣的,如果看中的商鋪不能正常交易,你不就白忙活了嘛。另外,與住宅相比,商鋪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市民在購買商鋪時應格外注意。下面我們就來看看商鋪買賣條件以及商鋪買賣需要注意的4件事兒。
什么樣的商鋪能買賣?
1、房屋的用途和土地用途:房屋的類型必須是商業用房性質,否則,你將面臨無法辦出營業執照的情況,也會有非法使用房屋的風險。
2、房屋權利人同意,以確保與房屋權利人或者其他由權利人簽署租賃合同。
3、房屋沒有有租賃登記信息。若商鋪存在租賃登記信息,租賃者是有商鋪的優先購買權的。當然如果租賃者出具放棄優先購買權的證明,那也是可以的。(PS:如果承租人無法查清,可以委托律師到相關部門進行調查)
買賣商鋪時,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1、注意公用分攤面積。
一般情況下,商鋪的公攤面積占建筑面積的30—40%,有的甚至超過50%。對購買者來說,商鋪的單價高于住宅物業,即使允許范圍內的誤差,也可能會帶來幾萬元的價格變動,打亂購房者的預算。
要避免此情況的出現,建議購房者選擇按使用面積計價的方式購買,并在合同中明確約定公攤面積的大小與產權歸屬,確定公用部位的規劃設計。只有事先約定嚴密詳盡,才能在前述情況出現時順利維權。
2、注意返租承諾。
返租是商鋪發展商采用較多的促銷手段,是指購房者支付房款后,若干年之內將物業交給發展商經營出租,業主即可獲得固定的返租回報。從表面上看,返租帶給購房者的是穩賺不賠的收益,但事實并非如此:
林先生購買了某在建大型商場的一個鋪位,并同意將物業租給發展商,發展商也承諾在三年內支付總房款22%的返租回報。然而一年后,發展商未能按約交房,也沒有支付返租回報,當林先生告上法院,要求發展商支付違約金、返租回報金及滯納金時,卻被告知因林先生未將物業交付給發展商,雙方簽訂的返租協議不具備生效條件,他要求的返租回報不獲支持。
除了延期交房導致返租回報難以實現外,有相當多的發展商采取了非書面承諾的方式,僅將返租承諾寫入廣告或由售樓人員口頭承諾,而在購房合同上卻無相應約定。此情況下,如發展商不給予返租回報,購買者很難要求其兌現承諾。
3、注意貸款風險。
個人商鋪貸款具有比例低、年限短的特點。而商鋪貸款額也不會超過合同價款的60%,貸款期限也只有10年。另外,銀行對商鋪貸款者資質的審核也比住宅貸款更嚴。
當者考慮貸款買鋪位時,必須意識到貸款申請不能通過時,自己將面臨的付款壓力。
4、注意內、外銷商鋪未并軌。
商鋪銷售內、外有別,市民在購買商鋪前應先問清物業的性質,否則你就不能辦不出產證。
通過閱讀上文相關介紹,你對商鋪肯定有了更多的認識吧。如果你或者你的朋友想購買商鋪,以上商鋪買賣條件和商鋪購買注意事項是必須知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