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是也好按揭貸也罷,但凡是涉及到房屋抵押貸款都需要證明,要拿房屋做抵押那么這個抵押登記應該怎么伍房管局做呢?房屋抵押證明流程和手續是什么?
怎么去房管局做房屋抵押證明
房地產抵押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之內,抵押當事人應該到房地產所在地的房屋管理部門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手續,房地產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記之日起開始生效。
辦理登記時抵押當事人應提交下列文件:
1、主要合同以及抵押合同;
2、抵押當事人的身份證明或法人資格證明;
3、抵押登記申請書;
4、《國有土地使用證》、《房屋權證》或《房地產權證》,共有的房屋還須提交《房屋共有權證》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證明;
5、以預售的商品房作抵押的,須提交生效的商品房預售合同;
6、可以證明抵押人有權設定抵押權的文件與證明材料;
7、可以證明抵押房地產價值的材料;如有效的房地產評估報告;
8、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其他文件。
房屋抵押證明流程和手續是什么
登記機關應對抵押申請進行審核,權屬清楚、證明材料齊全的,應在登記受理之日起15日內作出是否準予登記的書面答復,并予以登記發證:
l、以依法取得房屋權的房地產抵押的,登記機關應在原《房屋權證》上作他項權利記載,交由抵押人收執,同時向抵押人頒發《房屋他項權證》;
2、以預售商品房或在建工程抵押的,登記機關應在抵押合同上作記載,抵押的房地產在抵押期間竣工的,當事人應當在抵押人領取房地產權屬證書后,重新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
3、房屋的兩證以及《房地產抵押他項權證明書》、《房地產抵押登記收件收據》或《房地產他項權證》和注銷抵押登記申請書;已退回抵押證件的,提交 已作他項權利記載的抵押證件;
4、當事人身份證明:個人提交本人身份證,企業(公司)提交營業執照復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證復印件。當事人不能到場的,出具委托 書及代理人身份證明。
抵押人為個人的委托書辦理公證;申請人為抵押權人或抵押人。申請人備齊相關抵押證件、資料到房屋所在地房管所受理,通過市房產局抵押科審核之后,在抵押證件上打印注銷他項權記載,房屋所在地房管所退還抵押證件,后檔案室歸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