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現在國家在緊鑼密鼓地推進城市化進程的行動計劃,各地已經有不少居民都成為拆遷戶,享受到了拆遷安置房的補償將搬進拆遷安置房中,同時不少劇名由于實現對拆遷的安置房不太了解,很多問題發生時都不能解決,那么在購買拆遷安置房時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嗎?又是如何提取公積金的呢?
拆遷安置房可以提取公積金嗎
提取公積金不是按是否“拆遷拿安置房”為提取的依據。而是按是否按購房、在本地就業、私房改建等規定實行。所以要看能否符合上述情況,能符合則可按規定提取,否則就不能提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購買拆遷安置房的條件應該符合前一條,憑房產證、土地使用證到公積金辦理提取公積金手續。
拆遷房如何提取公積金
購買拆遷安置房時,職工要提供真實、完整、有效的證明材料,主要是:拆遷產權交換補償協議、有效付款憑證;本人身份證原件;提取配偶住房公積金的,應提供婚姻關系證明、配偶身份證原件;代他人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應提供委托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具體辦理步驟如下:
(一)申請人持提取所需材料到本單位(或公積金咨詢臺)領取并填寫《申請表》、《申請書》,經單位初審后分別加蓋單位公章、銀行預留印鑒;
(二)申請人持經單位審核、加蓋印鑒后的《申請表》、《申請書》及相關材料到公積金業務大廳提取受理窗口審批;
(三)公積金審批并準予提取后,申請人到受委托銀行提取住房公積金。
在這里需要說明,并不是說拆遷安置就可以提取公積金。在拆遷安置后,職工必須有住房消費才能提取公積金,沒有住房消費的,不能提取公積金。也就是說,拆遷后購買安置房的,才能提取公積金。另外如果拆遷安置補償金已超過支付安置房費用的,也不能提取公積金。
建立職工公積金制度目的就是為了提高城鎮職工的居住水平,所以在購買拆遷安置房的時候可以提取公積金,因為這也是職工住房消費的一種重要形式,符合《條例》規定的提取條件,應當允許職工提取其公積金,那么購買拆遷安置房如何提取公積金金額,看完本篇文章大概也了解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