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響應國家的政策,很多人把自己的房子進行出租,這樣很好的緩解了很多來到城市打工人們租賃房屋的問題,但是對很多家庭來說,租賃是為了有自己的安穩的生活,但是租賃當中還是會遇到很多的糾紛,例如安置房能出租嗎?出租合同有法律效力嗎?這是很多人比較關心的問題,下面由小編給您詳細的介紹一下:
第一、安置房能出租嗎
1、安置房是可以進行出租的,定向安置房不同于經濟適用房,只是屬于參照經適房管理的房屋。對于經濟適用房,就北京而言只能自住,不得出租或出借以及從事居住以外的任何活動。而對于定向安置房法律無明確禁止,應當可以。
2、安置的對象是城市居民被拆遷戶,也包括征拆遷房屋的農戶,隨著城市建設發展步伐的進一步加快,政府盡可能新建更多的安置房,不斷滿足拆遷戶的需求已迫在眉睫,所以對于已經進行分配的安置房是屬于房東本人的,是合法的,可以進行出租。
3、安置房:一類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動遷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購的中低價商品房。如黃浦江兩岸進行的世博會拆遷。按照有關方面的規定,被安置人獲得這種配套商品房的,房屋產權屬于個人,但在取得權的5年之內不能上市交易。
另一類是因房產開發等因素而動拆遷,動拆遷公司通過其他途徑安置或代為安置人購買的中低價位商品房(與市場價比較而言),所以無論是那種形式,安置房都是可以進行有效的出租的。
第二、安置房出租合同有法律效力嗎
一般情況下,合同只需要雙方簽訂而不需要第三人見證或公證,但律師見證或公證機關公證的話,可以幫助當事人完善合同內容,避免或減少合同糾紛。
只不過也要看合同內容、性質及法律規定,如果是不違法的合同,有雙方的簽字,是具有法律效應的。只不過如果合同內容涉及任何違反法律規定的協議,那就是無效的。
以上就是小編給您介紹的關于安置房能出租嗎?出租合同有法律效力嗎的相關介紹,在進行租賃的時候一定要看清是不是真正的房東,如果不是房東本人的簽字,合同是沒有效的,希望上面的介紹對您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