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租在租房當中已經不是什么新鮮的事情了,但是對于很沒有轉租的人來講其中的環節還是相對比較復雜的,是個人轉租房屋營業稅是否就可以折半交稅了,在我們接手轉租房的時候應該注意哪些事情?
首先:《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營業稅若干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5〕76號第五條規定,單位和個人將承租的場地、物品、設備等再轉租給他人的行為也屬于租賃行為,應按“服務業”稅目中“租賃業”項目征收營業稅。租賃業務的營業額是經營租賃業務所取得的租金的全額收入,不得扣除任何費用。因此,轉租業務也應按租金收入全額征收營業稅。
其次、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出租房征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2〕74號)規定,自2001年1月1日起,對個人按市場價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其應繳納的營業稅暫減按3%的稅率征收,房產稅暫減按4%的稅率征收,對個人出租住房,不區分用途,在3%稅率的基礎上減半征收營業稅,按4%的稅率征收房產稅。
第三、在接手轉租房的時候應該注意什么?其一、是否得到了房東的認可并且必須獲得出租人的書面同意。出租人將租賃房屋進行轉租的行為必須先行獲得出租人的書面同意,否則即構成無權處分行為,其轉租行為的有效還是無效就處于待定狀態,只有取得出租人的事后同意或者租賃房屋的權,該轉租行為才能被認定為有效。
其二、轉租期限一般不得超過原租賃期限。承租人與次承租人之間的轉租合同約定的租賃期間不得超過出租人與承租人之間的原有租賃合同約定的租賃期間,承租人不退出租賃關系,既享有承擔原租賃合同中的承租人權利義務,也享有承擔新轉租合同中的出租人權利義務,轉租期間,原租賃合同變更解除或終止的,轉租合同隨之變更,解除或終止。
以上就是關于個人轉租房屋營業稅可以對折和接收轉租房應該注意什么的一些介紹,只有清楚的了解轉租房的一些意義才能更好的履行轉租房在租賃期間的權利和義務,才能更好的居住,希望上面關于轉租房的稅費和注意情況對您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