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公共租賃房這一概念被提起的次數越來越多,申請公共租賃房的人也越來越多了,公共租賃房是面向符合條件的住房困難家庭,所以它的租金標準一定是低于市場價的,那么具體是多少呢?據相關政策,公共租賃房的月租金因樓層、開發性質、地段等因素的不同,價格從235元至715元不等,分為好幾個檔位。
根據新發布的意見稿,公共租賃房租價受土地等級、樓層、建設資金來源等因素的影響,共分為約四十個檔位。其中,按土地級別分為五級, 地帶的租金高,越偏離 ,租金越低。此外,在同一地段,由政府建設的公共租賃房租價會略低于社會的公共租賃房。在同一個小區,多層的比小高層的房子租金略低,就算是同一棟樓,樓層不同,租價也有差,一般來說,一層和頂層價格較。
按照相關法規政策規定,公共租賃房租金不得超過房的百分之七十。
那么上述租金標準是如何測算的,依據又是什么呢?以南寧市為例吧,南寧市測算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標準的原則,是根據該市承租對象的承受能力和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并綜合考慮折舊、管理、利率、稅費、成本、維修等因素,然后按高不得超過同類地段商品住房市場租金的百分之七十來確定的。由社會投建的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標準,可在政府的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標準基礎上上浮百分之十五左右。
由于目前公共租賃房被推出后房源有限,因此按照政策,必須采取“廉租優先”的政策,對社會底層的住房要做到“應保盡保”。在租期方面,由政府建設的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期限為三年;由社會建設的公共租賃住房的租賃期限可由企事業單位與職工自行約定,但必須大于或等于一年。當社會或者政府供政府統一調配的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期滿的時候,承租人應當退出。需要續租的承租人要在合同期滿三個月的時候按規定提出申請,經審核仍符合承租公共租賃住房條件的,就可以簽訂合同繼續租保盡保”。
結論如下:公共租賃房租價受建設資金來源、土地等級、樓層等因素影響分檔位繳納,其中由政府投建的公共租賃房租金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