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天,公租房的概念已經深入人心了,但是小編私心以為大家對于公租房提出的背景和公租房的發展歷程不甚了解,那么接下來小編就為大家盡量透徹的普及一下公租房提出的背景及其發展歷程。
公共租賃房是對住房困難人群的過渡性的解決方案,目的是為那些不屬于低收入人群但住房困難的人員,提供住房幫助。法律規定公共租賃房不歸個人,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機構,用低于市場價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價格,向新就業職工出租,解決他們的住房問題。
不能租廉租房,卻買不起經濟適用房;不能買經濟適用房,卻買不起商品房;這就是傳說中的“夾心層”的住房問題,他們剛剛畢業,收入不低但沒有積蓄,買不起房卻又租不到的、穩定的房。盡管住房保障體系不斷發展完善,已經發展得很快了,但仍然有許多家庭和新就業人員處在這個體系的“空白區”。
2007年,中國相關部門就公共租賃房開始調研時,一個重要背景就是,希望通過公共租賃房這一政策探索解決大學畢業生等新就業人員的住房問題。 “夾心層”現象普遍出現之后,北京、天津、上海、常州、青島等城市陸續開工建設或收購了一定規模的公共租賃房房源。這種由政府建設、低于市場租金限價出租、能長期穩定居住的保障性住房,為填補住房保障體系的空白提供了可能。
那么大家對公租房的發展歷程又有多少了解呢?
其實為解決低收入人群的住房問題,美國政府在很早之前就推行了“公租房”計劃。而“公租房”也在很大程度上緩解了社會的住房壓力,成為低收入民眾延續生活夢想的基礎。在19世紀至20世紀早期,美國政府對貧困人口的住房問題就給予了政策關注,其主要舉措是對貧民窟進行大規模改造以提高住房的質量標準。1936年在亞特蘭大興建的“泰克伍德社區”,成為美國面向低收入人群的首個“公租房”項目。
20世紀的經濟“大蕭條”對美國社會帶來巨大沖擊,促使政府擔當起更大的責任,通過對中產階層補助的方式擴大“公租房”項目。1940年到1942年,在“羅斯福新政”后期,全美建成了8個大型“公租房”項目。這些房產在二戰后逐漸被私人購買,但其中的7個項目直到2009年仍作為“公租房”項目在運轉,并且政府與房產業主建立起有效的合作。
2016年2月3日,財政部為加快發展公共租賃住房,從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間,我國將繼續對公共租賃住房建設和運營給予免征房產稅等一系列稅收優惠。根據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新發布的《關于公共租賃住房稅收優惠政策的通知》,我國將對公共租賃住房建設期間用地及公共租賃住房建成后占地免征城鎮土地使用稅;對公共租賃住房經營管理單位免征建設、管理公共租賃住房涉及的印花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