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了年后租房旺季,在好多人甄別年后和年中租房利弊的同時,有些人已經不再考慮所謂年后和年中租房利弊,而是著急尋找合適的住房。無論是出于何種考慮出發,在找房子的時候切記以下情況房屋千萬不要租。
一、沒有取得房屋權證的房屋不能出租。權證是對房屋行使占有、使用、 和處分權利的惟一合法憑證,如果沒有權證,承租人的權益就得不到保障。
二、新建的房屋未經綜合驗收不能租。有的開發商、房屋人急功近利,甚至將未經綜合驗收部門驗收的房屋進行出租,這樣做一是違反國家法規,同樣對承租方的安全留有隱患。
三、被法院、公安機關等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權利的房屋。此類房屋的權益已經或將要受到限制,承租人得不到合法保護。
四、未取得共有人同意出租的共有房屋。此類房屋會侵犯對未同意出租的共有人的權益。
五、違法建筑不能租。有的單位或個人未得到規劃部門批準,私自建起房屋并出租,對于這類房屋,不但規劃部門要對其罰款,強令其限期拆除,而且房管部門因其無產權證和租賃證而進行處罰。
六、不符合安全標準的房屋。此類房屋肯定會影響承租人的生活安全。
七、已抵押的房屋,在未得到抵押權人的同意之前,不得出租。已經設抵押之屋的權的行使實際在法規上已經受到限制。抵押人在出租已經設置抵押的房屋之前必須征得抵押權人的同意也是一個法律程序。否則出租行為無效。
八、權屬有爭議的房屋。產權不明會導致房屋的合法性難以得到保障。
九、不符合公安、環保、衛生等部門有關規定的房屋。
十、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的房屋。
除以上之外,還有考慮噪聲、朝向等,臨街的房子,噪聲大,休息不好,而且空氣不好,對身體有害。地下走的房子不能租,每天出庫,回庫聲音大,如果住的樓層稍低,比如在2層,經過的時候,家里的吊燈會有晃動。朝向不好的房子不能租,如果房子朝北,常年見不到陽光,而且到了陰雨天,被子潮,不舒服。
2016年春節剛過一線城市房屋銷售出現爆漲現象,同時也帶動了房屋租賃業務的高漲,租房困難以及房租上漲給不少人增加了租房選擇的余地,因而年后和年中租房利弊也在考慮范圍,只要能租到合適房子,年后和年中租房利弊關系地位不再重要,即便這樣,上述九種房屋切記不要租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