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重慶房租又有上漲,不少租客發現,在租賃旺季租房,除了想找到條件、價錢較為合適的房子比較花功夫外,由于業主在旺季不愁沒有人租房子,導致租房者在雙方協商時處于劣勢位置,同時也容易造成租客在選擇房子時存在一定的盲目性。針對以上問題,筆者特意請教了一些行家,為當前急于租房的“租房族”指點一下旺季租房的“絕招”。
行家傳授租房四大絕招
絕招一:租房時要認清本身的實際需求,而且必須清楚租房要適應短期的居住需要,切忌盲目“貪大”。據了解,由于在租賃旺季要找到面積和價錢都合適的房子較為花功夫,有些租客不考慮自己的實際需求,盲目定房,不但超出了預支而且還空閑房間。像李先生夫婦,本來想要找一個兩房單位,但看了很多兩房單位后都不滿意,于是就聽信中介勸言選擇了一個三房單位。后來,李先生夫婦都后悔不已,其中一個房間根本用不著,每月要付的月租卻比預算多了500元。
絕招二:看房時盡量多考慮租賃比較活躍的小區,因為這些小區租房的機會較大,選擇也較為充裕。目前很多租客考慮在就近工作地點租房子,也就往往將選擇圈定在一個較小的范圍內,而在租賃旺季的2、3月份,通常很難在較短時間內找到合適的房子,因此行家建議,這種租客不妨將眼光放得遠一些,擴大居住地點范圍,選擇一些距離工作地點相對較遠、但交通條件相對便利的房子。
絕招三:在租賃旺季,租客在與業主辦理“交接”手續時更要謹小慎微,不能粗心大意,主要是理清上手租客是否已經交清煤氣費、水電費等,點清租房里的家具設備,數目與損壞情況好清楚寫明。據了解,一些租客由于沒有注意到以上問題,就無辜要為上任租客多交數月的煤氣、水電費,更有的租客因為家具的損毀與業主陷入無謂的爭持中。
絕招四:租客在與業主簽訂租賃合同時,要緊記檢查房屋房產證是否與業主身份證一致,確定出租人是否真正的業主。因為在租賃旺季,為了賺價差,一手租客轉租二手租客的現象會大為增多。行家指出,未經原租人的書面同意,承租不得擅自將房屋再轉租出去。如果未獲得原租人的同意,承租人私下將房屋轉租出去,會引起法律糾紛,原承租人會因侵權而被原出租方起訴,并被罰款。另外,即使原租人不追究原承租人的法律責任,由于很多時候一手租客與二手租客在合同上要求的不一致,二手租客隨時被原租人“掃地出門”的風險極高。
年后租房是很多人頭疼的事,雖然2016年春節剛過,重慶房租緊跟上漲,但是房客在租房的時候參考上訴絕招,相信還是可以租到滿意的房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