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下,房價仍然是處于高位,因此人們在買房時,一定要十分謹慎才可付款。一般來說,購房者在與開發商就房屋買賣事宜達成初步結果時,會簽訂商品房認購書,并交付一定數量的定金,然而,面對商品房認購各環節的陷阱,購房者常常會遭遇各種不平等,在此,小編想提醒大家:商品房認購有以下5大不平等,購房者一定要注意了。
一、買賣雙方信息不一致
在買房時,許多購房者都會認為商品房認購和購房合同一樣,都是具備法律效力的。其實,一般來說,認購合同不具備買賣合同法律效力,因此如果買賣雙方信息不一致,那么就可對合同條款進行協商,比如,你可與開發商協商,一旦買賣關系終止,則開發商要如數歸還定金。
二、商品房認購合同不符合標準
建議,大家在簽訂商品房認購合同之前,最好先了解一下正式的商品房認購合同。因為現在,商品房買賣合同多由開發商單方面制定,且是格式條款,如果開發商在條款中免除其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則該條款無效,這份合同也可撤銷。
三、先付首付再簽認購書
在買房的時候,也許你會碰到開發商要求你先付首付,然后再簽訂商品房認購合同的要求,對此,小編想說的就是,如果開發商要求購房者先付首付再簽認購書,且又不涉及購房合同其他內容,那么在這種情況下,明顯是對購房者不利的,因此購房者可拒絕交首付。
四、房產信息模糊
比如,你不知道該樓盤到底有沒有抵押給銀行?且你往往也可能會忽略這個問題,因為一般來說,開發商是不會將樓盤抵押情況主動告知購房者的,也不會寫進認購書。對此,購房者如果在毫不知情的情況下買了抵押房,可要求開發商退還全部定金,并且還要承擔法律責任。
五、中介違規收費
除了可以在開發商處買房之外,也有不少購房者選擇在房屋中介處買房。但是,在房屋中介處買房時,有些中介在代理開發商銷售商品房時,會在認購書中增加綜合服務費項目,金額為1000至3000元,這種收費并不合理,購房者有權拒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