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市中很多人是直接購買商品房的,也有很幸運的是因為拆遷而得到安置房的。當然,也有很多購房者由于房價的壓力轉而關注拆遷安置房。
那么,安置房能買嗎?買安置房有什么危險呢?
一、安置房能買嗎?
當然可以買。如果有房產證和集體土地證,必須是同村的居民才可以進行房屋的買賣。拆遷安置房如果屬于小產權房,即土地屬于集體的土地,在政府允許之前,該類房產是不允許上市進行交易的。
有的地方規定:拆遷安置房滿5年后,在補繳了土地出讓金后,可以變成商品房性質,變成商品房性質后,可以上市買賣。但具體實施過程中,要看地方政府當時手頭的用地指標情況,有的安置房已超5年,但仍不能上市交易。在此要注意的是各地政府執行的不一樣,具體應該按照當地政府的規定執行。
二、買安置房有什么風險?
1、政策因素
根據相關法規及政策規定,拆遷安置房屋一般分為兩大類:一類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動遷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購的中低價商品房。此類房屋產權雖屬于個人,但在取得權的一定期限內不能上市交易。另一類是因房產開發等因素而動拆遷,動拆遷公司通過其他途徑安置或代為安置人購買的中低價位商品房。
2、價格因素
目前拆遷安置房的買賣大多是在簽訂了拆遷安置協議但房子尚未交付的情況下轉讓買賣的。由于從訂立安置協議到房屋交付,中間間隔時間長、變化大,是價格不斷上漲,到交房時的價格可能相差近千元,拆遷戶認為自己的利益受到了損失,因此拒絕交房,要求,終導致雙方的矛盾加劇,引起訴訟。
3、人的因素
共有人是拆遷安置房買賣風險的大制造者。他們找合同的漏洞逃避法律責任追求己方利益,或為合同的履行設置障礙。而當事人之間的拆遷房買賣合同在訂立合同時就來源明確、權屬清楚,拆遷戶如果主張合同無效是違背誠實信用原則的。
以上是對“買安置房的一些問題”的梳理。安置房的房價一般較普通商品房低,所以極具誘惑,但是購買安置房是存在一些風險的。這里重要的是一定要在有產權證的情況下進行交易,為了避免交易過程中房主轉賣過戶給他人,可以進行事先公證,保護自身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