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知道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公寓是40或50年,但你聽說過70年土地使用權的公寓嗎?
近有網友表示,自己買了一套70年產權的公寓。發現這個問題的時候,已經簽完購房合同了。
關于這個“70年公寓”,主要是因為日照時間不符合住宅標準,但土地性質又是住宅用地,所以終形成了這種70年產權的住宅公寓。
我們都知道關于房子產權年限,實際上講的是房子的土地使用年限,這是由土地的規劃性質決定的。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而50年產權多為工業、科教文衛類用地,40年的多為商業用地。目前關于土地到期問題還沒有具體定論,這個問題現在也不必太擔心。
怎么理解70年產權住宅公寓?
不同產權性質的房子的區別很大,這主要表現在首付比例、貸款年限、貸款利率、采光效果、是否能夠遷戶等。其中采光效果是區分70年住宅和70年住宅公寓的重要因素。
我們都知道國家對住宅采光標準有著嚴格的規定,大城市的住宅日照標準是大寒日不低于2h,冬至日不低于1h,舊城改造項目可適當放寬,但也要求大寒日光照時間不低于1h。
如果符合這一標準的,則是住宅,不符合這一標準的稱之為“公寓”。在一棟高層建筑中,有些采光不符合住宅標準的房子就會被稱作“公寓”,除此之外,70年的住宅和公寓在首付和貸款等其他方面并無二至。
70年住宅公寓有什么問題?
上文說了,之所以被稱之為公寓,是因為公寓對光照的要求要比住宅低。這類房子的特點是面積小、朝向不佳、南北不通透。還有的產權為70年公寓可能無法辦理小孩入學,這需要購房者自己去相關部門核實了,這一點也是需要注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