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積金賬戶封存是指單位與職工中斷工資關系,其住房公積金賬戶無法轉移且又不符合銷戶提取住房公積金條件時,對中斷繳存的住房公積金賬戶進行封存。
1、公積金封存了,可將已經繳納過的公積金的錢取出來,假如是因為離職原因封存,也就是說已經不在原來的單位工作了,那么也可以申請將已繳納的公積金提取出來。但是需要符合住房公積金提取的條件:
(1)購買、建造或大修自住住房的;
(2)離休退休或是已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
(3)完全喪失勞動力,且與單位終止勞動合同的;
(4)出境定居;
(5)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6)戶口已遷出本市且與單位終止勞動合同關系的;
(7)非本市常住的戶口或是本市農業戶口的,且與單位終止勞動合同關系的;
(8)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且住房公積金轉入賬戶集中封存已滿2年但仍未再就業的;
(9)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可由繼承人或受贈人提取。
2、如果不符合所規定允許提取的條件,那就不能提取出本人封存的住房公積金賬戶的余額,其賬戶將由市公積金管理托管專戶進行統一的封存管理,待到職工可符合轉移或是提取的條件時再向提出提取的申請。
3、如果有了新的工作及新的單位,那么可以由新單位啟封公積金帳戶之后繼續繳納,待職工符合轉移或是提取條件時方可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