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開發商沒有資質。
在買房前要搞清楚這個開發商有沒有資質,簡單來講就是有沒有取得五證一書,如果五證不全,那么所建房屋就屬于違規建筑,這樣的房子買了必定沒有房產證的。
2、樓盤驗收不合格。
我國有相關規定,要驗收合格之后才能交付給購房者使用。假如樓盤因為存在質量問題無法通過相關部門的驗收,這種情況即使交了房也無法辦理房產證。
3、買了違規房。
有的開發商為了讓自己賺取更大的利潤,違規建房,擅自改變了小區全體業主共有區域的用途,如果購房者買了這樣的房子,后期也是無法辦理房產證的。
4、購房者少交稅費。
稅費一定要交齊,如果購房者在交稅費的時候不管少交了那一項,都會導致無法辦理房產證的。這樣的問題不大,只要購房者心中有數,及時補交相關稅費就行了。
5、買了小產權房。
有的人為了貪圖便宜,選擇了小產權房,但你知道嗎?小產權房無法獲得國家頒發的房產證,只有鄉鎮發的房產證。意思就是說假如有一天遇到拆遷的情況,是受不到任何補償的。
如果是開發商的原因,那么就應該查明到底是什么原因導致不能按期房屋所有權證?如果是項目本身合法只是由于驗收滯后或開發商工作效率不高,那么應督促開發商盡快完成應由其辦理房產證應盡的義務。如果是項目違法,永遠也不能辦理房屋產權證,那么建議購房者盡快做出決策,或退房,或要求開發商承擔損失,不要拖延,以免延誤了解決問題的最佳時間,使自己的損失擴大。
如果是自己的原因,應積極與開發商和房屋發證主管機關配合,爭取在最短的時間內將房產證辦下來。
對于房屋所有權證的問題,建議購房者在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時就做出明確約定,比如約定房屋的所有權在房產證辦理完畢后發生轉移,或者約定辦理完畢房屋所有權證的時限,如270天,如果在規定的期限內不能辦理完畢,那么給開發商一定的寬限期,但寬限期內開發商應承擔一定的違約責任,以督促其盡快履行義務。如果在寬限期內仍不能辦理完畢,那么購房者可以選擇退房,并要求開發商承擔總房價款一定比例的違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