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是可以的,但順序調整并無意義。因為房產證上的人的名字,是不分先后的。如果沒有特別的注明的話,那么3個人就是各有房產的1/3的權利,是平分的。當然也可以注明,比如,a有1/2的權利,那么b和c就只有各1/4的權利。這樣的約定是你們自己商定好的,房產證上是可以這樣寫的。
如果是共同共有,不論何種關系,房產證名字先后不影響產權歸屬,所謂戶主和共有人權利不平等之說無任何根據。對房產比例另有約定的除外。非夫妻關系從共同共有產權變更為比例形式,除變更為各自比例50%以外的情況均需繳納稅收。因為共同共有在一定意義上等同各擁有50%,這種情況只需申請做變更登記。如雙方比例變更為不均等狀態,視為一方將自己所擁有比例的一部分或所有轉讓給另一個(幾個)共有人,需申報納稅。如果雙方為夫妻關系則均視為產權變更,無需納稅。
購房合同和房產證名字必須是一致的,如果還沒有進行房產證的辦理,房產證上的名字必須和購房合同上的名字是一致的。下面具體說明一下:
1、購房合同、購房發票、房產證名字必須是統一的。如果是貸款買房,銀行借款合同上的抵押人也要統一,否則不予辦理。如果是夫妻購房希望房產兩人共有的話,可以申請共有產權證,也就是房產證上依然必須是一個人的名字,附帶的共有產權證可以在法律上標志著房產的共同歸屬,同時雙方約定各自的出資額或所占份額,在出現財產糾紛時就可以進行合理分割了;
2、如果是婚前購房并且全款付清的情況下,提出共有產權時,可以在合同上寫兩個人的名字,在辦理房產證時可以申請共有產權證。如果是貸款買房,就必須要按照誰貸款誰簽字的原則來進行辦理,確保購房合同、貸款合同以及房產證上的姓名統一,其原因是規避銀行的貸款風險;
3、房產證的產權人是根據購房合同的主體來定的,所以必須是同一個人,或者是幾個人共同共有。得看具體情況,尤其是合同網上備案的。要在房產證上增加共有人,需要換新合同。如果原合同已備過案,應由開發商申請撤回,改簽新合同后重新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