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經濟交往中,抵押房產的現象是時常發生的。但不少人由于怕麻煩或者是由于不懂法,通常都不去相關部門辦理抵押登記的手續,而是會選擇到相應的公證部門去辦理抵押公證手續。殊不知,房產抵押公證其實并不等同于房產抵押登記,有時會遇到不小的阻礙。
抵押房是開發商為了獲取更多的流動資金,將部分的物業抵押給銀行進行貸款的一類房產。那么抵押房我們可以購買嗎?購買時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一般來說,抵押房是可以買賣的,只要手續齊全,和買家在購房合同中列名相關注意事項,抵押房是可以買的。
開發商展商出售抵押房的條件是:
政府有關部門沒有明文規定發展商不得售賣抵押房。
1.銀行出具證明書;
2.發展商不隱瞞抵押房事實。
另外,若買家看中的那套房子剛好是抵押房,衡量購買與否的標準是,首先要從多方面了解發展商的資質和誠信度,一般品牌好的大型發展商,只要在《認購書》上將解押和付款時間寫得更具體一些,而且發展商沒有刻意隱瞞事實,一般都可以進行買賣。
購買抵押房的買家應該注意以下事項:
1、雖然開發商通常是拿一棟房子或者是整層的房子去抵押,但是他們和銀行之間一般都有協議,可以單獨為一套房子辦理解押手續。雖然開發商沒有資金一次性為一棟樓解押,但是單套房的幾十萬還是沒問題,如果開發商這點資金都沒有的話,那這個樓盤的房子就更不能買了。
2、業主買房之前一定要查清房子是否抵押。一些開發商會借口不給業主看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原件,但在國土房管局交易很容易查到房子的抵押情況,在確定房子抵押之后可以和開發商談,如果開發商答應在一定的時間內解決問題,在期限過后再去查一次,如果確實解除抵押的話則可以考慮購買該房子。
只有房產抵押登記才能產生房產抵押合同生效的法律效果,只有辦理了房產抵押登記的,在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才有權要求以該房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房產的價款優先受償。而房產抵押公證僅證明了房產抵押合同成立,并不能證明抵押合同已經生效,在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依照擔保法的規定,債權人是不能以該房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房產的價款優先受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