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和贈與這兩種方式都可適用于父母給子女在房產證加名。其中贈與方式加名的流程是:
1、贈與人與受贈人訂立房屋贈與的書面合同,即贈與書。按照規定,房屋贈與一定要采用書面形式。
2、房屋贈與的當事人(受贈人)憑原房屋所有權證、贈與書,按照規定繳納有關契稅。同時根據規定,房屋贈與必須辦理公證。
3、還必須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具體即指房屋贈與當事人要到房地產管理機構申請變更登記,提交申請書、身份證件、原房地產產權證、贈與書及公證書和契稅收據。關于交納契稅國家稅務總局規定:對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行為,應對受贈人全額征收契稅,全國統一契稅稅率3%,特殊情況為1%。
4、辦理完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后,方能增加子女為房屋共有人。
1、加名字的時機:夫妻婚前加名字與婚后加名字,在辦理時流程和費用都是不同的。如果房子是在婚前購買的,則屬于婚前一方的財產,如婚后夫妻中的另一方需要加名字,則要按房產交易的流程辦理產權變更,這種情況下,往往需要繳納交納契稅、個人所得稅等費用。
2、加名字的對象:房產證加配偶、子女、父母或者直系血緣關系的名字的,其操作步驟都各不相同,添加配偶相比其他親屬較為簡單。建議市民最好提前向當地的房管部門進行咨詢,了解相關的注意事項。
3、房產證上除了可以加名字以外,同樣也支持減名字:房產證減名字,實際相當于其中的一方放棄了該套房屋的共有產權,所以在辦理房產證減名字的時候,和房產證加名字的流程大同小異,也同樣需要繳納相關的手續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