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監制機關不同:
房產證監制單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在國務院機構改革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不動產權證監制單位則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土資源部。
2、證書內容不同:
房產證的內容僅僅包括了產權人的信息、房屋的位置、產權的共有情況、房屋的登記時間、房屋的規劃用途等,而不動產證上不僅僅包括了房產證上的所有內容還,除此之外還包括了不動產的單元號、鐳射區以及產權的使用期限等內容。
3、代碼不同:
不動產權證上都有唯一的代碼。相當于不動產證的身份證,可以在全國范圍內進行檢索。不動產權證在標注上面比房產證優化了很多,比如權利人、共有情況、坐落、不動產單元號、權利類型、權利性質、用途、使用期限、權利其他狀況等。
1、看權利人和共有情況:
不動產證把原來房產證上房屋所有人分為權利人和共有情況兩欄,如果你在買二手房時發現權利人里有多人,共有情況里表明共同擁有,那一定要注意了,出現這種情況,買房辦過戶時一定要讓所有共同所有人到場簽字,如果少一個人簽字,賣方后悔都可以在交易后把房屋追回。
2、看不動產單元號:
不動產單元號是新增的內容,很類似于我們的身份證號,每套房子都有單一的身份號碼,所以我們在買賣房屋時可以去相關的部門查詢產權歸屬,防止出現“一房多賣”,也可以查看能否能辦理過戶。
3、看權利類型和權利性質:
什么樣的房子給多少錢也不能買?例如:抵押、查封、商住、小產權、土地屬性是劃撥的、未滿五年的保障房等等類型,因為這些類房子買賣后很有爭議,有一些還無法辦理產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