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從交房的使用之日那天算起,90天之內開發商一定要辦理好房產證,這也就說明了交房90內,業主可以拿到房產證。
不同的城市、不同的開發商對于房產證的辦理時間也不太一樣,所以具體辦證時間主要還是看購房合同上的約定時間。一般合同約定90天到180天以內都屬于正常范圍,最高不得超過兩年,如果購房合同里沒有約定辦房產證期限的話,那就按照國家的相關法律規定。
1、協商解決:
如果是開發商的原因導致不能夠辦理產權證的,有兩種方式來協商解決:一種是在一定期限內,購房者不退房,而開發商應該按日支付違約金;另一種是購房者退房,開發商再支付一定的違約金。大家在協商的時候,一定要記得帶上購房合同,找開發商協商要求承擔違約責任,雙方在達成一致意見后簽訂協議,約定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和處理方式,并由開發商對購房者進行賠償。
2、發律師函:
如果說協商未果的話,大家可以委托律師向開發商發律師函。律師函主要是可以起到催告和警示作用,催促開發商積極主動承擔責任,積極解決辦不了房產證的問題,發律師函比司法途徑要便捷許多,但律師函沒有強制性,如果對方拒不賠償,最終還是需要提起訴訟。
3、提起訴訟:
如果經協商和發函,開發商拒不解決問題的話,那么購房者就可以到法院起訴,要求繼續履行合同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同時追究開發商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