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當事人準備材料:
如個人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戶口簿等。與約定內容有關的財產所有權證明,如房產證、未拿到產權證的購房合同和付款發票等。雙方已經草擬好的協議書。協議書中雙方當事人的簽名和訂約日期一般要求空缺,等到公證員對協議進行審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證員面前簽字。
2、填資料申請:
本人必須親自到公證處填寫有關表格,提出公證申請。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個人來辦婚前財產公證,是不會被受理的。
3、公證人員核對相關信息:
公證申請被受理后,公證員就財產協議的內容、審查財產的權利證明、查問當事人的訂約是否受到欺騙或誤導,當事人配合公證員做完公證談話筆錄后,在筆錄上簽字確認。
4、簽名:
在公證人核對完信息之后,雙方當事人當著公證員的面在婚前財產協議書上簽名。
1、公證可確保房產交易行為的真實性:
民事行為的真實性包括兩層意思:一是該行為確系行為人所為;二是行為人所為確系本人真實意思的表示。在房產交易中,交易人親自實施交易行為基本上沒有問題,即使出現問題也容易被發現和糾正;問題較多的是交易人的行為基于其對交易物的錯誤認識所為。
2、公證可確保房產交易行為的合法性:
房產交易涉及的法律較多,其行為不僅為專門的房地產法律、法規和規章所規范,同時也為我國民法通則、合同法、擔保法、繼承法、婚姻法和公司法等法律所調整。確保房產交易行為合法,難度最大的是保證交易行為不與任何法律規定相抵觸。
而絕大多數交易人不可能具有這樣高的法律水平。把公證作為房產交易的必經程序,讓具有全面掌握并正確理解相關法律規定能力的專業法律人對交易行為進行審查,可確保交易行為的合法性。
來源:購房網 2025-04-28
來源:購房網 2025-0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