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裝修要去物業辦房屋裝修申報手續。目前來說,基本都可以委托裝修公司來操作,在物業申報后,等到新房交房或者計劃開工時,業主和裝修公司就需要去所在小區的物業處進行登記。登記過程中需要提交一些材料并簽訂相應的協議、繳納一些費用。
1、向物業申請,在物業的出具的裝修協議上簽字,同意合同上相關規定,并提供裝修的圖紙、讓物業審核;
2、 辦理“開工證”,也就是用來貼在自家門上,便于物業檢查的工期證明;
3、辦理 出入證:主要是為工人辦理的,以免裝修期間有不法人員混入小區;
4、繳納 裝修押金(各個小區收取的不同,最少也在2000元左右,一般裝修完工后3個月會退給業主);
5、預交清運費:這筆費用是用來支付物業清理裝修用的,和支付給裝修公司的不一樣、不同的物業公司收取的不一樣;
6、施工結束后注意退回押金。
1、房屋所有權證(或者證明其合法權益的有效憑證);
2、申請人身份證件;
3、裝飾裝修方案;
4、變動建筑主體或者承重結構的,需提交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的設計方案;
5、涉及本辦法第六條行為的,需提交有關部門的批準文件,涉及本辦法第七條、第八條行為的,需提交設計方案或者施工方案;
6、委托裝飾裝修企業施工的,需提供該企業相關資質證書的復印件。
非業主的住宅使用人,還需提供業主同意裝飾裝修的書面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