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在在繳納首付之后就可以簽訂購房合同。在購房時簽訂的商品房購買賣合同書應一式四份。一般銀行一份以做貸款使用。開發商一份。房產管理局一份做為注冊備案。業主一份。自簽訂之日起你就應該擁有一份購方合同原件以及商房協議書原件。
1、甲方土地使用依據及商品房狀況,包括位置、面積、現房、期房等;
2、房價,包括稅費、面積差異的處理、價格與費用調整的特殊約定等;
3、付款約定,包括優惠條件、付款時間、付款額、違約責任等;
4、交付約定,包括期限、逾期違約責任、設計變更的約定、房屋交接與違約方責任等;
5、質量標準,包括裝飾、設備的標準、承諾及違約責任和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運轉的承諾、質量爭議的處理等;
6、產權登記和物業管理的約定;
7、保修責任;
8、乙方使用權限;
9、雙方認定的爭議仲裁機構;
10、違約賠償責任;
11、其他相關事項及附件,包括房屋平面圖、裝飾、設備標準等。
1、在簽訂購房合同時,合同中的空白條款要注意。因為有些空白條款是需要雙方確認以后才填寫或注明的,而開發商會告知購房者合同都是統一范本的,有些空白的地點可以不用填寫,但這樣會讓開發商有做手腳的可能。因此,若是沒有什么特殊需求要說明,那么可以在空白地點可以劃一道斜線,表達空白處沒有計劃。
2、在簽訂購房合同時,要注意其中的補充合同,看看其義務是不是對等。因為有些開發商就喜歡在補充合同上做手腳,例如將自己的違約責任降低,很多都是因為一字之差,購房者帶來巨大的損失。因此,在簽署合同時必須要重點的關注補充協議中的責任劃分是不是合理,千萬不要讓自己吃虧。
3、合同中違約責任與賠償約定必須要重點關注,要確定在整個購房過程中,隨時都有可能會出來違約的行為,一旦顯示違約,那么法院在判定責任及賠償的時間,首先參照的就是合同中的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