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提取,但需要以下條件: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時;在離休、退休或到達離休、退休年齡時;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且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時;戶口遷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時;非本市籍職工調離本市時;職工償還購房貸款本息時,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儲存余額抵沖。
1、職工住房公積金提取,首先向單位提出申請,經單位審核屬實后,填寫《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一式二聯)和《住房公積金提取明細表》(一式二聯),加蓋公章及財務印鑒;
2、繳存單位經辦人員或職工個人持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住房公積金提取明細表》及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到公積金辦理提取;
3、經辦人員或職工個人將轉賬支票交回單位財務部門,財務部門按所列金額給付職工現金。具體您可以點擊《西安市住房公積金提取實施細則(暫行)》進行查看更多關于公積金方面的信息。
1、已購房沒有房產證的,可憑身份證、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簽訂過合同未取得房產證的提供房管局備過案五年之內的購房合同。提供五年之內購房發票原件,來提取住房公積金。
2、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職工連續足額繳存公積金滿三個月,提取申請人及其配偶名下無自有住房,且沒有以單位自建住房(包括軍產、院校周轉房等)、團購房、拆遷安置住房等原因提取過住房公積金的;可申請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用于支付房租。
3、購買拆遷安置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提供身份證、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拆遷通知(批文)、拆遷安置協議、結算清單、兩年內的發票或收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