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買方帶著身份證明、戶口本、結婚證、無房證明、買賣合同、總房權證復印件、總土地證復印件、發票、派出所的房屋座落證明,到測繪公司申請測繪,出具測繪圖。
2、按照法律的規定需要在規定期限內到房管部門,辦理房屋權屬證書;房屋權屬證書包括《房屋所有權證》、《房屋共有權證》。
3、帶著上述材料到評估公司申請評估,出具評估報告。
4、帶著上述材料到稅務部門繳納契稅,出具契稅單。
5、帶著帶著以上所有材料到房管部門申請受理,房管部門審批核準后,繳費取證。
1、申報:
擁有宅基地土地使用權人的,到鄉政府去申領《農村宅基地使用權申報登記表》,然后由調查組負責收集申報材料上交土地管理部門對權屬進行審核。
2、權屬調查:
國土部門根據土地使用權人的申請,對宅基地上的房屋范圍、界線、界址、權屬性質、用途等情況進行實地調查,經相鄰各方認定,填寫宅基地地籍調查表。
3、審核與公告:
經縣政府部門審核,對認為符合登記要求的宗地進行公告,公告內容主要包括土地使用者的名稱、地址、準予登記的土地權屬性質、面積、坐落、四至范圍等。
4、審批:
等公告期滿,土地權利者及其他土地權益有關者對土地登記審核結果未提出異議的,在農村宅基地使用權登記審批表上簽署同意登記發證的意見,由市(縣)人民政府領導簽章,并加蓋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登記專用章。
5、登記注冊:
根據農村宅基地登記審批表結果,以宗地(宅基地)為單位逐項填寫土地(宅基地)登記卡、土地(宅基地)歸戶卡及土地證書,并由登記人員和土地行政主管部門主管領導分別在兩卡上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