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租房時不要急于交訂金或租金,從正反兩方面來考慮自己的決定,租房者在交納房屋押金時要與業主協商好因為當租房者合同期滿要求退租時,房主可能會以房屋設施損壞或者其他藉口作為條件來克扣租房者押金,造成租客不必要的損失。
因此在簽訂租賃合同時,雙方就應當注明租約期滿后多少個工作日內,在房屋及其設施無毀損的情況下,業主應退還押金。
2、在租房子的時候審查房屋租賃手續是否完備。房屋產權證明并非是合法出租的充分條件,還應按有關規定辦理房屋租賃許可證,租賃合同也要進行租賃登記方可生效,要明確水費、電費、煤氣費、電話費、光纜電視收視費、衛生費和物業管理費等由誰支付、并列明租住前的各項數字,以區分責任。這樣才能避免以后租金不退還的現象。
1、租房時要注意房東問題。租賃交易中的房東問題一般都是指假房東。即騙子租來一套房子,隨后冒充房東將房子轉租,后攜租客繳納的一年或半年以上租金潛逃。在房東問題上,租房者應在與房東見面后,要求查看房東的房產證、身份證。
2、收費問題。租賃交易中的收費問題一般指的是看房費、信息費、咨詢費。租房時要注意不法中介往往打著低價房的幌子誘騙租房者繳納100至300元不等的看房費、信息費或咨詢費,然后聲稱房屋已出租、房東不在等,一拖再拖,而租房人繳納的費用則絕不退還。
3、物業交驗問題。租賃交易中易忽視的細節是物業交驗問題。租房時要注意小中介不會為租房者提供正規的物業交驗,隨之而來的是那些其實不必要花費的水電費、煤氣費、電器維修費等。租房時要注意在租賃雙方達成協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的同時,一定要經過正式的物業交驗過程。
4、租房時要注意押金問題。租賃交易中的押金問題一般是租房者合同期滿要求退租時,房主以房屋設施損壞或者其他藉口作為條件來苛扣房客的押金,造成房客不必要的損失。在簽訂租賃合同時,應當注明,租約期滿后多少個工作日內,在房屋及其設施無毀損的情況下,業主應退還押金。